股票多少杠杆 能之光-IPO反馈问题

发布日期:2025-06-25 22:25    点击次数:85

股票多少杠杆 能之光-IPO反馈问题

问题1.业绩大幅增长合理性及持续性股票多少杠杆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1)发行人部分客户在2023年、2024年上半年出现不同幅度业绩下滑情形。(2)发行人向下游主要客户销售毛利率报告期各期波动较大,对部分主要客户的产品销售出现2024年上半年销售毛利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形。(3)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80.48万元、1,580.02万元、4,318.29万元、2,610.63万元,其中2023年、2024年上半年增长幅度较大。

请发行人:(1)结合下游行业变动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变动、下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变动、2023年与2024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等,进一步量化分析说明发行人2023年、2024年业绩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主要原材料的历史波动周期性市场价格情况,说明在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程度波动时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补充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利润的影响并作敏感性分析,量化分析相关风险并补充完善风险揭示。(3)结合发行人主要原材料2024年上半年及期后的市场平均价格变动情况、相关产业政策变动情况,说明期后价格变动趋势及对发行人期后业绩的影响,视情况补充揭示风险。(4)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鹿山新材等可比公司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5)说明发行人下游主要客户2023年、2024年业绩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采购规模变动情况,结合下游行业景气程度变动情况、终端需求变动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下游行业主要客户需求下降导致期后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视情况补充揭示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2-7的要求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收入核查充分性及收入确认依据有效性

根据问询回复文件,(1)发行人2023年业绩大幅增长,发行人2023年存在部分客户如奥升德刚与发行人合作即成为发行人工程塑料改性助剂主要客户的情形。(2)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仅为客户签字确认的签收单。(3)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客户家数分别为1,394家、1,440家、1,496家和1,187家,发行人客户数量多且较为分散,2021年至2023年销售人员分别为39人、39人、38人,人均创收为1,356.63万元、1,424.72万元、1,497.94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2023年部分客户刚与发行人合作即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原因、背景和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2)收入确认依据仅为客户签字确认的签收单的有效性,是否存在物流收货人和客户签字人员不一致的情形,说明发行人如何确认客户签字人员的身份真实性,是否与客户定期对账。(3)报告期内销售人员人数及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人均维护客户家数、人均薪酬、人均创收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差异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按照不同规模客户分层列示各期发函、回函、回函不符、未回函、走访的具体数量、金额及比例;说明2024年1-6月函证比例及回函比例较低的原因,请进一步提高函证及细节测试比例,并说明收入真实性核查充分性,是否能支撑核查结论。(2)分别说明采取的发函控制程序,是否独立发函、校对发函地址与工商登记地址是否一致、收函人是否为客户员工等。(3)分别说明采取的回函控制程序,是否独立收函、校对发函时收件地址/联系人与收函时发件地址/联系人的一致性等,不一致的客户名单,针对不一致的情况开展的核查程序;是否比对客户历史回函签章,是否存在将客户合同章或仅签字未盖章纳入回函有效的情况。(4)分别说明对各期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客户采取的替代测试程序,说明替代测试开展的完整性、有效性。

请保荐机构说明在函证方面利用申报会计师工作的具体类型,以及针对会计师工作底稿开展的复核程序及支持性证据。

问题3.2023年毛利率大幅上涨的真实性及可持续性

根据问询回复文件,(1)2021年至2023年,公司归母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780.48万元、1,580.02万元和4,318.29万元,公司2023毛利率大幅增长是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2.29%、12.03%、16.85%和17.79%。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将产能和销售资源更多的投入到高毛利率的产品,使得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有较大幅度提高;伴随着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也不断增强,公司通过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以及优化原有产品配方物料结构降低单位成本;以及2023年公司主要原材料PP、PE、POE价格由2021和2022年的较高水平有所回落。发行人预计2024年全年毛利率为16.38%-16.78%。(2)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12.29%、12.03%、16.85%和17.79%,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2.73%、20.81%、20.44%和20.92%,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发行人不一致;同行业公司鹿山新材功能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与公司的功能高分子材料中的粘合树脂产品相似,销售规模显著高于公司,但2023年发行人与鹿山新材上述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9.65%、16.67%,原因为发行人平均价格的提升幅度略高,所以毛利率的涨幅略高于鹿山新材。

请发行人:(1)进一步量化分析2023年发行人对部分客户如临海亚东、杭州本松、合肥杰事杰等客户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增长的原因,销售增长贡献来源是新拓展客户还是老客户销售增加,客户采购需求的背景、是否具有偶发性,结合销售增长来源、客户对发行人采购需求的持续性、期后高毛利率产品订单及销售情况分析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的可持续性。(3)分别说明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及优化原有产品配方物料结构对产品单位成本的影响,结合主要产品的具体研发情况量化说明主要产品单位成本降低、毛利率上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各期主要产品单位成本的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包括单位材料成本、单位人工成本、单位制造费用,分析单位成本下降的主要因素,结合不同产品的直接材料构成分析各期主要产品的单位材料成本变动情况是否与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相符;在原材料市场价格有比较明显下降的时候,发行人与客户的产品价格如何谈判,历史上是否存在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超过原材料下降幅度的情形,如出现前述情形,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说明2024年1-6月原材料价格是否上涨,发行人毛利率持续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期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及趋势,说明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发行人毛利率水平的影响。(5)说明各期主要原材料单耗水平是否存在异常变动、与可比公司水平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同一型号产品的单位成本、销售单价量化分析同一型号产品向不同客户销售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以及在销售单价和产品型号相同的情况下,不同客户毛利率差异大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毛利率显著偏高或毛利率显著提升的客户。(6)说明发行人2023年毛利率大幅提升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发行人产品竞争力与鹿山新材的比较情况、毛利率高于鹿山新材的合理性。(7)综合以上,说明发行人2023年毛利率大幅提升、净利润大幅提升的真实性,业绩大幅上涨是否具有偶发性,期后财务数据情况,是否存在毛利率、净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能否持续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4.关于子公司赣州能之光的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问询回复文件,(1)发行人子公司赣州能之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分别为12,053.92万元、12,805.57万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分别为1,645.65万元、751.65万元。(2)发行人、子公司赣州能之光、实际控制人张发饶间存在多笔担保,累计担保金额较大。(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实际控制人张发饶、赣州能之光签署了投资协议与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了整体投资规划及多项违约条款,发行人已按约定回购了两间车间房屋。(4)截至问询回复日,赣州能之光租赁使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大道华昌新材料产业园两处房屋。

(1)关于赣州能之光的持续经营能力。请发行人:①列示赣州能之光的主要对外销售客户、主要供应商;结合赣州能之光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业务数据以及赣州能之光对外债务承担情况、偿债能力情况等,说明赣州能之光的持续经营能力,说明是否存在短期大额负债到期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②列表说明发行人、赣州能之光、张发饶间的担保情况,包括对应的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利率、期后偿还或解除情况等;完善招股说明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相关信息披露,按照招股说明书准则要求补充披露对外担保争议解决安排、其他对担保人有重大影响的条款、担保履行情况、反担保情况等基础信息。③说明前述担保行为发生的原因、背景与商业合理性,说明前述担保行为对发行人经营环境、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视情况补充揭示风险;说明后续收购资金安排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关系,募投项目的实施安排,本次募投安排是否符合同约定,该厂房购置与发行人现有产能及募投扩产能相关安排是否匹配。④说明后续收购资产价格定价方式,是否公允;相关项目投资安排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惯例,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⑤说明如由发行人提供后续收购资金,是否影响公司现金流或日常经营;如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是否涉及代垫成本费用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具备相应资金实力。⑥说明是否存在违反《项目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风险。

(2)关于募投项目与赣州能之光的关系。申请文件显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赣州。请发行人:①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招股说明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相关要求,补充完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计划、资金投入安排、项目建设情况、市场前景及相关风险等;按招股说明书准则要求明确披露补充流动资金的主要用途及合理性。②明确说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中各项目的实施计划中,

是否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张发饶、赣州能之光间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含补充协议)存在联系。如是,明确说明项目实施具体地址,说明项目实施地址对应房屋建筑物产权是否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赣州能之光所有,是否存在发行人在租赁地址上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形,是否存在募投项目建成后搬迁或无法生产经营等风险。③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否需针对募投项目达产后生产经营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是否存在相关合规经营风险。说明募投项目所在地区是否存在限制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建设的情形,如是,详细说明相关政策法规内容、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等。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相关要求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股票多少杠杆和风险揭示。

问题5.其他问题

(1)资金流水核查是否充分。根据问询回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配偶与子女均有加拿大国籍,中介机构因个人隐私未获取实际控制人子女QINYAZHANG的银行流水;发行人销售人员约40人,人均创收超过1400万元。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①说明未获取实际控制人子女QINYAZHANG的银行流水的原因,资金流水核查是否充分,核查是否受限、核查程序是否能支撑核查结论。②说明对销售人员的资金流水核查具体情况,销售人员是否存在大额存取现的情况及具体情况,销售人员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对于除职工薪酬以外的期间费用明细,中介机构进行大额及随机抽样的占比,说明各期抽样的数量及充分性,相关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列报是否准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贸易商期末库存情况。根据问询回复,发行人客户主要以生产商为主,贸易类客户报告各期各营业收入占比均低于5%。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各期末主要贸易商的期末库存情况,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大幅囤货的情形,是否实现终端销售。

(3)关于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根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内控制度审签流程不规范、应收账款回款管理不规范、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采购支付审批流程不规范、使用员工个人卡收付客户保证金等多项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各期各项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整改的具体措施、整改完毕的具体时间、相关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是否影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②结合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说明发行人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整改是否充分。③进一步说明期后有无新增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的情况,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否已完备并有效运行。

(4)关于产业政策。请发行人:①说明行业分类是否准确;说明发行人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结合发行人市场空间,市场份额,补充说明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及所处细分行业的竞争情况。②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及期后经营业绩、现金流及前述各项指标复合增长率等变动情况,说明发行人业务成长性。

(5)完善招股说明书风险揭示。请发行人:①针对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结合报告期内及期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完善风险揭示内容。②针对应收账款相关风险,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逾期的规模、期后回收情况、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等情况,完善风险揭示内容。③针对募投项目风险,结合问询补充披露要求,完善风险揭示内容。④结合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动的量化分析情况,完善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的风险揭示内容。⑤结合本次问询要求,完善无法回购赣州厂房相关风险揭示内容,披露该事项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敞口。

(6)完善股权结构影响因素相关信息披露。请发行人: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特殊投资条款等事项精简披露内容,重点披露,具体内容列表在招股说明书附件中披露,提升招股说明书可读性。②按照重要性原则、投资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判断的影响程度,结合业务活动实质、经营模式、关键审计事项等精简招股说明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信息披露内容。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提交更新后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1)(2)(3)并发表明确意见。对于问题(3),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2-10的要求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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